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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索引号:sbxzgj -/2024-0422002 公文目录:公共资源交易 发文日期:2024年04月22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已由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双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双发改农经〔2023〕47号)批准建设根据双柏县人民政府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双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授权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的批复(双政复〔2023〕116 号)明确招标人为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楚雄州双柏县妥甸镇、大庄镇、法脿镇、大麦地镇4个乡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2.3.1城乡供水水厂建设工程。新建城乡供水水厂1座,供水规模为 10000m³/d,位于妥甸镇箐口村与县城自来水厂同时供水,总服务人口 63062 人;城乡供水水厂水源自现状水厂上方已建的 2000蓄水池提水,新增潜水泵 3 台(两用一),新建城乡供水水厂的引水管道13.043km,新建有效容积 2000m³水池1座;新建泵房1座,1000 高位水池1座,压力流清水输水管道0.866km信息化系统一

2.3.2城乡供水水厂至县城水厂管网延伸工程。新建 DN600输水管3.164km。

2.3.3城乡供水水厂至大庄镇小沙河水厂高位水池、罗少高位水池输水管道。该管道终点至罗少村委会 300m3高位水池输水干管,在小沙河水厂处设支管至小沙河水厂清水池。新建 DN100~DN350 输配水管道14.081km。

2.3.4城乡供水水厂至法脿镇管网延伸工程(折苴村委会片区):新建 DN25~DN150 配水管道全长 38.83km,新建入户管网全长 22.00km,并配套蓄水池、阀门井、减压池等附属构筑物。

2.3.5城乡供水水厂至大麦地镇管网延伸工程(野牛村、邦三村、蚕豆田村委会片区):新建 DN25~DN150 配水管道全82.592km;新建入户管网全长9.855km,并配套蓄水池、阀门井、减压池等附属构筑物。

2.4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377.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约为10069.00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

2.5.1勘察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及预算,并配合完成相关审查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2.5.2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发包人要求及经评审通过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内容,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工期要求:

2.6.1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设计成果,并具备审查条件。

2.6.2施工总工期为18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7质量要求:

2.7.1勘察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强制性规范,并对提供的勘察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2.7.2施工:满足国家颁布现行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并保证通过验收

2.7.3总承包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7.4勘察设计和施工的质量要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8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3.1.1勘察设计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两项资质: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2.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负主要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3.2.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2.6本项目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3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3.3.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可以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同时拟派入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3.3.2勘察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须提供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单位2023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3.3.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提供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单位2023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同时拟派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3.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3.4.1拟配备其他设计人员要求:拟配备的其他设计人员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在投标单位2023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3.3.4.2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要求:

(1)拟配备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近专业)工程或市政工程(相近专业)级职称,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在投标单位2023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2拟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与投标时配备人员一致,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在投标单位2023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3.4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以下要求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的财务能力,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2023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新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颁发时间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5.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犯罪档案记录,案由类型检索为行贿、受贿案件(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5.3近三年2021年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5.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年(2021年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原件扫描件);

3.5.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严格按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

3.5.6诉讼及仲裁:投标人如实说明近三年(2021年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注:所有查询结果原件需扫描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月220000分至202404月26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05月13日8时30分,开标地点: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5.3.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 CA 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 CA 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5.3.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5.3.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5.3.4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5.3.5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在首页交易指引自行学习交易指引及政策法规等相关内容。

6.异议(质疑)及投诉

6.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6.2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异议及投诉可以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需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

6.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双柏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878-6147323)。

7.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3份(一正二副),且必须确保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双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人: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妥甸镇西城社区查姆大道139号

人:杨宇

联系电话:1808780734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址: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357栋

     人:王浩

  话:13367352084(0878-6010387)

 期:202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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